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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重要公告】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證書展延辦法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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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前六個月使得辦理展延。
第二條:欲申請【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展延者,應於證書失效前提出參加本會老人衛教或照護相關十八堂之上課證明。
第三條:逾期展延者得於證書失效半年內補足堂數;此堂數不得於下次證書展延時重複計算。
第四條:本會須於【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到期六個月前,通知各學員申請展延相關事宜。
第五條:申請【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證書】展延時,應郵寄下列表件: 1.展延申請表。 2.老人衛教或照護相關參加證明及課表。 3.展延費收據。
第六條:欲申請展延須繳交展延費新台幣伍佰元整(含審查費參佰元,證書費貳佰元)。 如審查不予通過,則退還證書費貳佰元整。 郵政劃撥帳號:19919080,戶名:社團法人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 請於通訊欄註明「老人衛教照護個管師認証課程」證書展延費。
第七條:展延資格經審查後,將於展延月底書面通知並於網路公佈通過名單。複查以一次為限,且應於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申請之;逾時不予受理。
第八條:本會保有增刪、修訂展延認定之權利。
*展延申請表請見附檔。
公佈日期:104年8月5日。
公佈單位: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秘書處。 |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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